绝对唯物论的基本原理——
唯实体存在
一切皆物态
高懿德
2021/3/25
“物道主义”哲学可以说是一种“绝对唯物论”,这从它的如下本体论观念和认识论范式上直现出来:
本体论:唯物存在。
认识论:物皆一切。
这种绝对唯物论的逻辑基石就是“唯实体存在,一切皆物态”的如下逻辑——
无法搞清楚的东西,与难以理解的问题,只能靠逻辑去解决,这才是哲学的最大魅力所在!
有无“无时空形体或形式的存在者”(即非实体)?单靠实例分析很难说清楚,但逻辑可以确切证明不可能有这类东西!
这个逻辑也很简单:
存在只能在时空中,在时空中存在的东西必有自己的时空形体或形式,自身无时空形式的东西不可能占据时空而存在!
这个逻辑无疑是百分百成立的!它的成立从根本上证明了唯实体存在这一唯物论立场的充分可靠性,也从根本上证明了一切“非实体”的非存在和非实体本体论哲学的不成立!
对于这种坚实的逻辑,个别事例既不能证明它,也不能推翻它!除非破解掉它的前提,即充分证明存在可以不在时空中。
“一切皆物态”是由“唯实体存在”这一逻辑导出的必然结论。
能够存在的“实体”,只能是有客观的时空形态或形体的东西,而这种东西只能是在时空中存在着的实际事物,简称“实物”或“物”。
如果唯有实体物存在,那岂不是说一切皆是“物”了?
是的,确实如此。但这还是很抽象的说法。更为具体一点则是,世界上的一切内容及其现象,包括假象,都是各种物的各种具体存在或活动形态,简言之,就是一切皆是物态。
“一切都是物态”这一观念反过来说,就是没有不是物态的东西。
“没有不是物态的东西”的直接逻辑基础就是“不存在无时空形体的东西”,就是“不存在非实体”。
“存在”逻辑的决定性构成要件是“有时空形式者”,这样的东西其实就是一切实体性事物,概称“实体”。“非存在”逻辑的决定性构成要件与此相反,是“无时空形式者”,即非实体性事物,概称“非实体”。显然,二者是相互否定的关系,但更是因相互否定而成立的关系,因而是相反而相成而相互反证与印证的关系。
由于“存在”与“非存在”逻辑的相互否定与相反相成而相互反证与印证的反相关联系,便可将它们统一概括为如下一对相反相成即相互反向确证的两个原理,即“存在原理”与“非存在原理”,具体如下:
存在原理:唯实体者有时空形式而存在。进一步:唯实体者存在。
非存在原理:不存在无时空形式的非实体者。进一步:不存在非实体者。
理由:只有实体性内容才能构成自身的时空结构形态或形式,才能占据时空而存在,而没有实体内容的所谓“非实体”不可能形成和拥有自身的时空结构形态和形式,因而不能占据时空而存在。
“存在原理”可以进一步解读为“唯形体者存在”原理,因为“时空形式”也就是“形体”,而且是存在的充要条件。
“非存在原理”可以进一步解读为“无形体者不存在”原理,因为“无时空形式”就是“无形体”,而这正是不存在的充要条件。
这两个原理合在一起,其实就是“唯实体者存在原理”,当然也可以叫“存在与非存在原理”。
这一原理的实质内容概括为一句话就是:唯有实体事物(简称“物”)存在,或唯物存在。因为这一原理告诉我们:“唯有实体者存在”的“实体者”只能是物,没有非物的实体者,更“不存在非实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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