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郭垒(1990.01-),山东嘉祥人,汉族,法学博士。2020年6月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博士学位,侯郭垒博士长期致力于法哲学与法学方法论、法律逻辑、法律论证、非形式逻辑等领域的研究,尤其关注论证型式及法律论证型式方面的研究。近年来,开拓数据法学研究、智能法学研究的新领域,博士毕业论文《大数据安全的立法保障研究》即对数据法学中的大数据安全及立法问题进行了深入且系统的研究,并获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博士毕业论文。近年来,在《法学论坛》、《法律方法》、《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理论与现代化》、《数据法学》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数篇,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两项、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一项、省级课题两项,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在教学方面教授《法理学》、《法学方法论》、《法律逻辑》、《数据法学》、《法学前沿问题研究》等课程,对法学理论、数据法学和智能法学有着深入的研究与密切的关注。
一、论文
1.论文《自动驾驶汽车风险的立法规制研究》(独撰),载于《法学论坛》(CSSCI来源期刊),2018年第5期;
2.论文《试论论证型式及其功能》(序二),载于《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CSSCI来源期刊),2018年第6期;
3.论文《法庭论辩中的诉诸权威及其合理性分析——基于批判性思维与专属知识人的双重视角》(序二),载于《法律方法》(CSSCI来源集刊),2016年第2期;
4.论文《当代中国法治话语的修辞演变——法治话语的历史理性之探究》(序二),载于《理论与现代化》(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2016年第1期;该文收录于陈金钊主编:《法律修辞研究(第二卷)》,中国法制出版社2016年版,第217-230页;
5.论文《地方政府立法权限之探析——以限行、限购为样本》(独撰),载于《楚天法治》,2016年第9期;
6.论文《当代中国经济改革新逻辑》(独撰),载于《大经贸》,2016年第6期;
7.论文《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有的科学思维》(独撰),载于《大经贸》,2016年第7期;
8.论文《大数据安全立法的科学路径及其实现》(独撰),载《数据法学》,2021年第一卷。
二、课题
1.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法律论证逻辑研究——面向“法治中国”建设的整合性与应用性研究》(课题批准号:15AZX019),资助金额35万;
2.参加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法律论证规则研究》(项目批准号:2015130),资助金额3万;
3.参加贵州省2017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国学单列课题《新墨学研究》(项目批准号:17GZGX21),资助金额30万;
4.参加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论证型式的类型化研究》(项目批准号:17BZX017),资助金额20万;
5.参加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一般项目《法律论证型式研究》,资助金额20万。
三、学术会议
1.2015年3月参与第六届全国法律修辞学术研讨会,参会论文《当代中国法治话语的修辞演变——法治话语的历史理性之探究》。此文收录于陈金钊主编:《法律修辞研究(第二卷)》,中国法制出版社2016年版,第217-230页;
2.2016年4月参与第七届全国法律修辞学理论研讨会,参会论文《法庭论辩中的诉诸权威及其合理性分析——基于批判性思维与专属知识人的双重视角》;
3.2016年6月参与习近平经济逻辑思想研究课题会议并作主题发言,参会论文《习近平经济改革新逻辑——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领创新发展之路》;
4.2016年10月参与“第十一届全国法律方法论坛”并作主题发言,参会论文《供给侧理论范式下的司法改革》;
5.参与湖北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参会论文《当代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的逻辑构建》;
6.2017年10月参与“第十二届全国法律方法论坛”,参会论文《法律论证视野下的大数据》;
7.2018年4月参与“回应新时代的法律修辞学研讨会暨第九届全国法律修辞学会议”并作主题发言,参会论文《法律论证中的形式化探究》;
8.2018年10月参与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并作主题发言,参会论文《自动驾驶汽车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
9.2018年12月参与2018年中国逻辑学会第二届全国学术会议暨河南省逻辑学会2018年年会,参会论文《论非形式逻辑的形式化》。